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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发布:2001.11.28 实施:2001.11.28 时效性:现行有效]
	
	 
		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
	 
		 
	 
		第十六号
	 
		 
	 
		  经决定下列部门规章予以废止,现予公布。
	 
			1.中国专利局第十四号公告(1986年5月6日)
		 
			2.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(1987年12月18日)
		 
			3.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(1989年4月19日)
		 
			4.专利收费标准(1985年1月19日)
		 
			5.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(1986年2月5日)
		 
			6.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(1992年8月18日)
		 
			7.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(1992年10月10日)
		 
			8.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行政复议规程(试行)(1991年12月29日)
		 
		 
		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 二○○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
	
		
	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 局 长 王景川
	
来源:未知